同一个小区的房子,市场价要3000多元,网上有人只收2000多元,还是押一付三,不用一年一付。这样的低价租房信息吸引了不少正在找房的年轻人,小军(化名)也是其中之一。
今年7月24日,小军在某网络平台上寻找租房信息,看中了杭州城西一处标价为2600元每月的房源。经过对比,这样的价格比同路段、同类型、同小区的房源便宜了不少。
随后小军联系了对方,约定晚上8点看房。到了约定的时间,对方说临时有事来不了,给了小军门锁的密码,让小军自己去看房。小军看完房子十分满意,想尽快定下来,约定第二天下午签合同。
7月25日下午,小军早早来到房子里,见到了对方,对方自称是某中介的吴某,吴某说租金是2600元每月,但是要加200元的物业费,也就是每月2800元,押一付三,总共11200元。小军同意了,在吴某提供的租房合同上签了字,付了款。
之后,吴某说房子还要仔细打扫下卫生,再添置一些新家具,最快7月29日交房,小军高兴地同意了。
到了交房日当天,吴某又给小军推来了一个“管家”的微信,让他入住后联系管家,不用再联系他了。于是小军添加了管家的微信,并起身前往租房处,但到了现场管家的微信仍没有通过。再联系吴某,也已经联系不上,甚至合同上写着的中介电话也是空号,小军立即报警。
8月1日,涉嫌诈骗的吴某被抓获。
实际上,吴某并不是中介,手上也没有房源。他只是从网上复制点租房信息,然后以中介的名义,用自己的账号在网上发布低价房源。比如小军看上的这套房源市场价是3500元,而他则只挂2600元,以此吸引客户的注意。
在有客户联系他的时候,他先以租客的身份联系网上的中介或房东,以看房的名义要来房间钥匙或密码,再让被害人自己去看房或由他带去看房,等被害人决定租房时,吴某便会拿出网上找来的租房合同,以中介的名义签合同收钱。
至于所谓的“管家”,真实情况有点好笑——他是吴某微信中一个常年不联系的人,被吴某以管家的名义推给被害人。
以此方式,吴某共骗取3名被害人2万余元。案发后,吴某进行了退赔。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吴某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吴某依法提起公诉。日前,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租房时,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一定要仔细甄别,别被“低价”蒙了眼,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遭受损失。如遭遇不法侵害,要第一时间收集好租赁合同、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重要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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