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区认定首套房、优化商业贷款利率、允许使用房票购买二手住宅……昨天,“锡十条”4.0——《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炉,涉及首套房认定标准、加大公积金支持、优化商业贷款利率、盘活存量住房、拓宽房票使用范围和对象、试点商品住宅“共有产权”等10条重磅措施,针对当下我市房地产市场,诚心“上线”满满干货,在即将到来的金秋十月,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首套房将按区认定。根据《通知》,市区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含无锡经开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比如,购房人在无锡经开区没有商品住房,但在其他区有两套商品住房,购买无锡经开区住房时,可以按首套计算,享受商业贷款首套首付比和贷款利率政策。
房票不仅可以购买指定新房,还可以购买车位,符合特定条件的,房票可购买二手住宅。“此次拓宽房票安置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进一步促进房票流通,让新房和二手房实现联动。”住建人士举例说,在同一个征收拆迁项目内,允许被征收人甲将房票转让给被征收人乙使用。对尚未支持房票购买二手住宅的区域,如被征收人A某选择了房票安置方式,可以使用房票购买B某的二手住宅,把房票转让给B某,B某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方可享受房票相关政策。
商贷利率是眼下购房人最关心的“数字”。此次政策将进一步降低我市商业贷款利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人民银行相关金融政策,自主合理确定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此外,本次公积金政策利好涉及两条,一是可将上一年度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家庭可贷款金额;二是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在国内率先试点商品住宅共有产权,培育“先租后买”住房消费模式。本次新政一大亮点是明确进一步培育租售并举市场,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将库存商品住宅,向特定人群(新就业人群、引进的各类人才、企业团购)以“共有产权”的形式出售,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购买了“共有产权”的特定人群可在一定年限内回购剩余产权,具体试点政策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实施方案应向住建部门报备。
新政还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商品房备案价格,释放商品房预售资金,支持高品质住宅项目预售监管资金跨节点提前提取,支持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拆迁安置或转为保障性住房,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满足当前各国有企业实施的“以旧换新”活动中的融资需求。(孙倩茹)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