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增设
工业园区区域重点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区域停车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净化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交通的安全、畅通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将下列路段增设为重点管理路段:
一、垂柳巷(星港街至星州街段);二、莲池街(东延路以北段);三、莲葑路(淞江路至莲池街段);四、崇文路(月亮湾路至雪堂街段);五、东平路(崇文路至若水路段);六、星体街(中新大道东至港田路段);七、中胜路(通江路至新江路段);八、新胜路(唯胜路至沽浦路段);九、阳澄环路(水泽路至德润路段);十、夷亭路(葑亭大道至G312段);十一、金陵西路(夷亭路至莲花路段);十二、慈云路(阳澄环路至永阳路段)。
机动车在重点管理区域路段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处以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 3 分。
本通告内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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