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苏州专稿 文/史博文】
敲警钟!苏州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施行6月1日过后,扔不对垃圾,最高可要罚你50000元!
乱扔垃圾要罚款?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早在去年11月份,吴中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就开出了首张罚单——对两名在路边绿化带乱扔垃圾的市民,处以每人50元的罚款。
苏州吴中高新区开出首张乱倒垃圾罚单
“当时《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还没有正式通过,因此我们是依据‘门前三包’制度进行处罚的。”吴中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史敏说,“6月1日过后,我们就要严格按照《条例》中的规定,对违规的垃圾投放行为进行处罚。”
苏州市生活垃圾四分类
说到处罚,市民们最关心的一定是处罚力度。从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处了解到,《条例》中已经对处罚规定有了全面的介绍。
(1) 对责任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要求配置容器的,由环境卫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一下罚款。
(2) 对责任人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对将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5)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6)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保持运输工具功能完好、标识明显、外观整洁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摘选自《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6月1日过后,垃圾不分类就承担法律责任了。”专班工作人员告诉看苏州记者,在处罚条例中,有两条与普通市民息息相关。分别是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随意投放建筑装修垃圾,对个人要处以200元-1000元的罚款。
“但处罚并不是目的。”据专班工作人员介绍,对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执法人员会本着“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对其进行查处。如果发现拒不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才会进行严重的现金处罚。
当然,有罚必有赏!在《条例》中也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予以表扬、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实后,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另外,非苏州市户籍公民注意啦。未来,你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收到的表扬奖励,都有可能纳入积分管理!做好垃圾分类,落户苏州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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