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近日,一批酒驾醉驾司机被交警查获。
10月11日零点,市民侯某驾驶小轿车沿江宁区地秀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如练路路口时,被江宁交警中队民警拦下,经吹气检测,他体内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侯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在聚会中喝了二两白酒和6瓶啤酒。22时饭局结束,他驾车前往酒吧聚会,又喝掉3瓶啤酒,一直到24时才结束。他觉得此时已是深夜,交警差不多都休息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还没开出多远就被交警查个正着。因醉驾,侯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考,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在栖霞区,一驾驶人因找不到代驾铤而走险开车上路。9月21日1时24分,醉驾司机梁某被交警七大队民警查获。梁某称,他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凌晨吃完宵夜后,他的代驾订单一直无人接单,想着自己家离饭店很近,这么晚应该不会遇到交警,这才自己开车,不料半路被交警拦下。
还有司机栽在了隔夜酒上。10月4日凌晨5时许,交警一大队警力在执勤中,闻到一辆灰色越野车内有酒气,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驾驶人称,他是前一天晚10时左右喝的酒,自认为一大早没有交警执勤,于是休息一段时间后,早起开车上路行驶,没想到还是被查获。因酒驾,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
9月26日凌晨1点,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定淮门附近也查获一名“隔顿酒”司机。该司机称,他还是中午和朋友聚餐时喝了点白酒,半夜,他估计自己的酒应该醒了,便开车去接老婆,没想到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涉嫌为饮酒驾驶。他也将面临法律严惩。(通讯员 王立 张真庆 李超 尹峥嵘 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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