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综合查一次”机制将更加健全,部门、层级、领域年度联合检查实施率力争80%以上,非现场检查占比逐年提高,现场检查总量持续下降,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企业和群众对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近日,省政府网站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协同检查,着力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杜绝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任性检查。
《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优化行政检查方式方法、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等九项重点任务。规范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方面,浙江将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另外,浙江将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以及外包给中介机构、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严格行政检查标准也是浙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中的重要一环。《实施意见》规定,今年8月底前,省市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和浙江省实际,细化明确本行业本领域常用的检查事项及其内容实施的合法性要求,列入行政检查表单;其他事项要在2026年底前完成。遇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行政检查标准不一致、不衔接的情况,相关主管部门要开展评估论证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协调。
“综合查一次”是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企问题最好的“良方”。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行政执法主体要综合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具体任务方案,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部门内、部门间、层级间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市县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和任务方案,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严控检查范围、内容、时间和人数,涉及多部门多项检查的,实行“一表通查”、简单事项“委托查”,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必要行政检查。
<爱上你,爱上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www.xjnnet.net,www.xjnnet.com欢迎您!>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