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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卫生监督初次轻微违法柔性执法有温度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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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1 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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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商报讯 日前,西湖区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某旅店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一名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调查发现,该名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过期不足7天,并及时办理了健康合格证明,且该旅店之前未有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31b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再严格规范基础上,体现执法的温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中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适用条件“符合文件规定条件,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但有效期不超过7天,人数不超过3人”的规定,决定对该旅店不予行政处罚。31b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近日,西湖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重点就黄龙体育中心、浙工大等亚运场馆周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属于《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初次轻微违法情形,且符合适用条件的,均不予行政处罚。目前,卫生执法人员对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等机构已实施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22户次。尽管未实施行政处罚,但通过指导整改、宣传普法等方式让经营者意识到经营管理中的疏漏,提高了整改的积极性,保证了整改的效果,同时也减轻了这些单位履行处罚、缴纳罚款的压力。31b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实施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能有效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西湖区卫监以这种柔性执法的方式,切实提升了区内公共卫生水平。31b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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