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99元睡大厅沙发”?如此噱头的标题近日登上热搜。有市民反映,浙江台州一家酒店在某网站推出这个项目,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发现该项目的真正目的是在网络上吸引流量,有顾客下单后再调整为其他正常房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认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开展 “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以来,已陆续收到各地市汇总的消费违法案件。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11起经典案例,涉及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多类违法行为。
杭州查处4家旅游景区茶叶经营单位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23年4月,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对节日旅游市场茶叶销售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体检,查处了一批侵犯“西湖龙井”“狮峰龙井”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近期,杭州余杭、萧山、淳安、景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排摸线索,对位于旅游景点的4家茶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一批标有“西湖龙井”“狮峰龙井”字样的标签纸、包装袋及茶叶成品。经查,当事人均未取得“西湖龙井”“狮峰龙井”商标许可,擅自购买并使用上述注册商标标识,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对外销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销售侵权产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已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受理并立案。
太湖银鱼具有润肺止咳?
湖州查处某饭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4月27日,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浔古镇景区内某饭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五一假期前,为规范南浔古镇景区内经营行为,该局开展网上网下一体化检查,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南浔古镇景区内某饭店,使用“某某茶生活”的账号在某平台上发布视频,含有“南浔古镇-太湖三白之一的银鱼,太湖银鱼鲜肉馄饨”等信息。执法人员在对该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有店堂广告一块,上标称“太湖银鱼具有润肺止咳、善补脾胃,可治脾胃虚弱、肺虚咳嗽的功效”。当事人从事的系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涉嫌在店堂广告中发布含有医疗用语及宣传治疗疾病效果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局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外公布11起典型案例
涉及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
此次公布的案例还有舟山市普陀山市场监管分局查处3家民宿哄抬物价系列案、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以虚假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案、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旅游特产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擅自从事茶叶加工经营活动案、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景区服饰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业批发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海鲜排档食品浪费案、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景区奶茶店虚标饮品容量案、龙游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网红景区卤味店经营无标签信息的食品案。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五一”假期是疫情过后的第一个小长假,消费市场急速升温,呈现强劲复苏态势,同时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节日期间出现的违法案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严从实保障市场秩序规范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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