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南京艺术学院 曹锦文
编者按:在峥嵘的革命岁月里,诞生了一批革命诗词,它们以无尽的思想光辉指引人们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前进,它们代表着共产党的初心与记忆,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日前,由江苏省文物局、共青团江苏省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联合组织开展的2023年“革命文物看江苏——革命诗词知多少”挑战赛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新江苏·中国江苏网特开设《我读革命诗词》栏目,邀您一起诵读革命诗词、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赏析:高波(1913—1948),原名高如化,别号连峰,陕西米脂人,中共党员。1937年入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任八路军留守兵团政治部烽火剧团团长。1942 年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三旅政治部民运科科长。1945年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三旅敌工科长、八路军新十一旅第一团政委。1947年因叛军出卖在陕西被捕,自5月起至次年下半年,先后被关押在兰州、镇江、南京等地,1948年10月牺牲。
这首诗是高波在兰州集中营时写的。这首诗高昂激越,体现了烈士誓与敌人斗争到底的革命意志,也是烈士为解放事业不畏生死,绝不投降的内心写照。当时的社会黑暗,现实残酷,诗人却喊出了极具力量的一句话“本为民除害,那怕狼与狗”,表明为民除害乃顺天应人,是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渴望。“狼与狗”更是形象地刻画出反动势力凶残的丑恶嘴脸,也衬托出诗人所处环境的险恶。社会颓败,狼狗横行,诗人却没有胆怯后退,而是把“除害”当作己任,视“狼与狗”如无物,从侧面表达了不论敌人多么残酷,自己都将与之斗争的坚决态度。“身既入囹圄,当歌汉苏武”,此处巧用历史典故,使全诗的主旨得到了升华。苏武持节出使匈奴被囚十九年,受尽折磨,但他仍坚守气节,誓死不降。诗人借此表达自己虽然身在狱中,但绝不会向黑暗势力妥协,头可断,而志不可灭。在敌人的折磨与逼迫下,他高唱革命理想,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着忠贞革命情怀的人的光耀形象。
高波写给妻子的信件(来源:中国南京红色在线)
资料来源:《重读先烈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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