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原址已变更为其他商铺
每日商报讯 5月1日,消费者戴女士去位于滨江区中诚大厦的花房姑娘美摄影工作室拍摄写真,选照片时,在商家的推荐下,她又支付2400元购买了新的拍摄套餐。“原本的拍摄套餐中精修照片数量较少,我多选了一些照片,商家推荐的套餐比较划算,我感觉拍摄体验也不错,便购买了新套餐。之后我一直没有拍摄计划,最近我打算去拍写真,和商家预约对方却没有及时对接,我才了解到门店已经闭店了,我希望商家退还2400元。”戴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购买拍摄套餐迟迟未使用
最近发现门店已注销
“我朋友在这家花房姑娘美摄影工作室拍摄过,在我提出想拍写真时,朋友向我推荐了这家店。3月7日,我添加了门店客服人员的微信,对方表示有优惠的拍摄套餐,原价1398元,特惠398元,包含3套妆造,10张精修底片和相册摆台等周边产品。当时我了解了拍摄风格和价格,并没有决定去这家店拍摄。之后商家时不时给我推送优惠活动,4月15日,我联系商家表示想预约5月1日拍摄,我认为套餐内的精修照片数量较少,表示想要多选照片,对方表示套餐外加选精修照150元/张,和对方商量后,我们协商一致花1200元多选10张照片,将周边产品换成两张精修照片,商家还额外送了5张,一共是27张精修照。当天商家让我先预付100元预约,我直接转账给对方。”戴女士表示。
5月1日,戴女士到店后支付了尾款1498元,随后便开始拍摄。“当时拍摄体验都挺不错的,选照片时超出了原定精修数量,商家建议我再购买一个2400元的套餐,里面包含四套妆造和40张精修底片,可以用新套餐的精修额度抵扣本次超出的精修张数。当时我觉得比较划算,便支付了2400元。”戴女士表示,“之后我一直没有拍摄计划,10月20日,我联系门店一位工作人员想预约11月3日拍摄,但对方一直未回复,10月22日,对方回复我表示自己已离职,会将我的诉求反馈给客服对接。但至今没有工作人员与我对接,10月26日,我尝试联系之前对接的客服人员,对方表示自己也已离职,我想了解门店情况,对方却不回复了。随后我去了店里,发现门店变成了一家服装店。之后我了解到商家已于6月闭店,我感到很无奈,希望商家能联系我退款。”
企业显示已注销
原址已换为其他商铺
记者在网络平台上搜索“花房姑娘美摄影工作室”,没有搜索到门店相关信息。通过“企查查”搜索门店经营主体“杭州市滨江区花房姑娘美摄影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搜索结果显示该个体工商户已于6月8日注销。随后,记者前往中诚大厦,发现门店地址已变更为其他商铺,店铺玻璃移门关着,店内亮着灯,但未见工作人员。
律师意见
经营者应当承担个体工商户债务责任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个体工商户对外存在债务时,经营者应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建议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申请介入,或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此建议消费者选择实际需要或是短期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避免长期不兑换服务。”
(昨天,记者将商家的情况和律师的意见反馈给戴女士,戴女士表示知晓,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