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业投资”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出台
风险补偿每年最高达1000万
12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无锡市科技局获悉,无锡市科技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无锡市天使投资奖励及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投资奖励、风险补偿政策为引导,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资本供给。
细则的出台,不仅落实了天使投资的相关引导政策,还弥补了无锡市科技政策体系对创新前端支持不足的短板,成为继“锡科贷”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实施以来,融资支持孵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的又一大利好政策。
细则结合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省科技厅、财政厅以及无锡市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机构、科技型小微企业等对象提出了明确要求。
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无锡市财政将按对种子期或初创期小微科技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备案的天使投资项目,从备案入库之日起,5年内发生投资损失,扶持资金按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额的50%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项目最高补偿50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偿1000万元。
其中,进入省天使投资项目库的,还可按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额,申请省级30%、最高300万元(种子期投资项目)或20%、最高200万元(初创期投资项目)的天使投资损失补偿。
目前,无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正着手信息网络系统需求调研,力争明年一季度投入具体运行。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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