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发布 微博消息,近日,有网民反映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发动家长为教师购买节日礼物,光明教育局立即介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下旬,公明中学初二年级家委会应部分家长提议,拟自发为每名任课老师购置教师节礼物(养生杯1个,鲜花1束),并在年级家委微信群征求家长意愿。获悉相关情况后,光明教育局第一时间会同学校与家委会沟通,感谢家长对教师的敬意和关爱,明确表示教师不能以任何形式接受家长的礼品,并要求家委会将费用如数退还家长。家委会表示理解和支持光明教育局的做法,已于8月30日退回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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