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定位: 二、小学入学办法 三、公办小学入学须知 四、初中入学办法 五、公办初中入学须知 六、民办初中入学须知 七、咨询电话
一、幼儿入园须知
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学区。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儿发展为原则。
幼儿园入园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各幼儿园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统一发布招生通告,7月15日至16日办理报名手续,7月20日公布入园新生名单。
1、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幼儿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需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2、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幼儿如何报名?
答:需带好以下三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暂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2)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幼儿园收费有什么规定?
答:各幼儿园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收费,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择园费。低保对象子女入园,根据《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费减免问题的通知》(常价费〔2002〕284号)精神,酌情减免。
二、小学入学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市区户籍的儿童。
时间安排:
(1)6月22日,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2)7月15日至20日,公办、民办小学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递交入学申请材料。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民办小学报名截止到7月16日)。
(3)7月22日,公办小学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7月2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
(5)7月27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补报名手续。
三、公办小学入学须知
市区小学入学以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由其所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市区小学学区范围可登录常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angzhou.gov.cn)“学区查询”栏目查询。
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学生入学常见问题:
1、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上孩子,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2、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全产权的住宅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3、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不动产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
4、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学区如何确定?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5、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到相应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6、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7、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答:以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小学。
案例:小明父母在常州有两套住房,分别位于天宁区和新北区。现全家的户籍都在天宁区,并实际居住在此。今年,小明即将幼升小,如果要到新北区房屋相对应的小学就读,小明的父母则应至少把父母一方的户籍和小明的户籍迁入新北区,并实际居住在此,小明就可以到新北区相对应的小学就读。
8、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常住的,而父母双方户籍不在本市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若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等,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学区小学入学。除上述情况外,由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9、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则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10、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常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儿童的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1、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家庭已购买新建住宅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适龄儿童,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新建住宅房所在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2、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小学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3、家里房屋本年度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本年度(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拆迁,但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仍安排到拆迁房对应的小学入学。
14、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家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与暂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小学入学。
15、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不论是何时拆迁,适龄儿童都应到新居住地对应的小学入学。
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儿童如何报名?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需带好以下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或所辖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
(2)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暂住证);
(3)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2、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在常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是指我市范围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子女申请就读时,需带好以下四项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居住证;(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电子备案表;(3)常州用人单位引进异地高级人才证明;(4)与常州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四、初中入学办法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市区初中入学对象为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修)业生或在市区小学毕(修)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时间安排:
(1)6月22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
(2)6月28日至30日,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自主报名。
(3)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7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5)8月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公办初中入学须知
市区初中入学以免试、就近为原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材料,统一安排学生到学区初中就读,一般情况下学生家长不需要自己到初中联系。
市区初中学区范围可登录常州教育网(http://jyj.changzhou.gov.cn)“学区查询”栏目查询。
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学生入学常见问题:
1、学生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学区如何确定?
答:学生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2、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全产权的住宅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3、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不动产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
4、学生父母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学生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初中入学。如果学生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学生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初中入学。
5、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学生如何入学?
答:以父母一方和学生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里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初中。
案例:小明父母在常州有两套住房,分别位于天宁区和新北区。小明现在天宁区某小学读六年级,全家的户籍都在天宁区,并实际居住在此。今年,小明即将小升初,如果要到新北区房屋相对应的初中就读,小明的父母应把父母一方和小明的户籍的户籍迁入新北区,并实际居住在此,小明就可以到新北区相对应的初中就读。
6、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常住的,而父母双方户籍不在本市的学生该如何入学?
答:其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等原因,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学区初中入学。除上述情况外,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7、学生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到相应的初中入学:
(1)学生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8、学生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学生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学生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学生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学生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学生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案例:小明出生后,全家三人的户籍就和爷爷、奶奶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实际居住在产权证为小明爷爷所有的住处。去年,小明的父母在常州另购买了一套住房,但全家一直没有去居住。今年,小明即将小升初,应到父母新购买的房子相对应的初中入学,而不能到房子产权证是爷爷的住处相对应的初中入学。
9、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该如何入学?
答: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常州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0、全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该如何入学?
答:全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11、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该如何入学?
答: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家庭已购买新建住宅房,但尚未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新建住宅房所在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2、父母在常州市区购房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答:父母在常州市区购房,取得房屋产权证,且父母一方和学生户籍迁入、并实际居住,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对应的初中入学。
13、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初中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初中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父母一方和学生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案例:小明今年要小升初,他的父母于一年前在某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的公办初中学区范围内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提前一年办理了房产证、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如果该套房近三年内没有学生在该初中就读,小明就可到该初中入学。
14、家里房屋本年度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答: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里房屋本年度(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拆迁,但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拆迁房对应的初中入学。
15、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答:家长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与暂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初中入学。
案例:小明今年要上初中了,父母原有住房拆迁后一直没有购买新房。现在,全家实际和爷爷住在一起,房子产权证是爷爷的,小明即可到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初中入学。
16、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如何入学?
答: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不论是何时拆迁,学生都应到新居住地相对应的初中入学。
17、有常州市区户籍但在市区以外的小学就读,如果要回常州读初中怎么办?
答:凭户籍簿、房产证和学籍卡(由就读小学从学籍系统中打印、盖有学校印章)的原件、复印件,于六月的每周六上午(端午节除外)、7月11日上午8:30-11:30,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一张学生本人2寸彩照。咨询电话:88102061转805。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提前到解放路小学门卫办理登记预约。
案例:小明在武进某小学读六年级,他和父母的户籍及房产都在常州市区。今年想回市区读初中,小明的家长只要带好上述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住房对应的初中入学。
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学生入学常见问题: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州市区小学就读,毕业后还可以在常州继续就读初中吗?
答:在常州市区公办小学就读毕业后,如想在常州市区继续就读初中,学生的父母不必自己联系初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具备吸纳能力的、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变更暂住地。
2、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州市区就读小学,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需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携带家长申请、汇总名册,统一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
3、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常州市区就读初中,能否参加常州市区的中考?
答:可以报名参加中考,也可以在常州市区继续就读高中。
4、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收费有什么规定?
答:市区公办初中就读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任何学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如家长遇到学校乱收费的,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常州市教育督导室举报电话:85681370。
六、民办初中入学须知
常州市所有民办初中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1、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是否有限制条件?
答:民办初中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2、民办初中的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民办初中招生流程分三步:
(1)公布简章。6月22日,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
(2)自主报名。6月28日至30日,有报考民办初中意向的本市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简章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它地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3)初中录取。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派位录取结束后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3、民办初中报名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1)报考民办初中,必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家长还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
(2)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3)学生在民办初中就读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回公办初中就读。家长和学生应慎重报考。
(4)每名学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初中。目前,我市学生学籍已采用电子化管理,民办初中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学生的报名信息在某所学校一旦确认,其报名的通道便自动关闭,以杜绝多头报名现象。
七、常州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咨询电话
1、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站咨询电话:88122572。(每周二、周四办公)。
2、常州市教育局入学咨询电话:85681351、85681352、85681350。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幼儿园、小学、部分初中入学由其隶属的区教育部门负责实施,联系电话分别为:
溧阳市入学咨询电话:87223270(幼)、87220727(小、初);
金坛区入学咨询电话:82882361(幼)、82824278(小、初);
武进区入学咨询电话:67897033(幼)、86312650(小)、86310377(初);
经开区入学咨询电话:89863199;
新北区入学咨询电话:85127250、85127715、85127357;
天宁区入学咨询电话:69660615(幼)、69660650(小);
钟楼区入学咨询电话:86880897(幼)、88890546(小)、8889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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