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录取中的“特殊类型招生”指的是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地方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军校招生等在录取中既要参考高考成绩,又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项目。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明确规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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