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市新增一种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途径,即职工当月还完商贷,次月可提公积金“报销”。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办理1226笔业务,支持办理该项业务的商贷银行增至8家。
按月提取还商贷
市民叫好,已成功办理1226笔
根据规定,本市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其偿还住房商贷期间,自签订《委托协议》的次月起,公积金中心从商贷银行获取其住房商贷上月还款金额,作为报账提取依据。当月20日,为职工计算可提取额(优先提取住房补贴),并划转至该名职工指定银行借记卡账户中。如遇法定假日,打款日期则顺延。已绑定其他还贷提取方式的职工,应当先解除绑定,再申请委托。
昨天下午,记者在住房公积金中心邗江管理部看到,前来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转换手续的市民络绎不绝。“可以选择按月提取,感觉公积金使用更‘活’了。”办完申请手续的市民郝女士告诉记者。
“我名下有1笔商贷,以前选择的是半年提取一次,需要先拿积蓄还商贷来支撑‘月供’。以后还贷压力减小了,每个月的公积金正好可以‘冲抵’商贷部分。”在我市一家科创企业就职的李先生说。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处负责人介绍,这项业务支持“同城同办”,职工可到城区任一公积金分支机构(油田暂未开通)提出委托申请。截至4月23日,我市已成功办理1226笔。
暂时只能线下办理
支持办理的银行增至8家
支持职工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业务的首批商贷银行有6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4月20日起,又新增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中,首批支持借记卡打款的银行有3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
“今年还将陆续新增商贷银行和借记卡打款银行,我们将通过扬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该项业务暂时只能线下办理,后期还将新增网上办理渠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处负责人提醒,这里存在一个误区,部分职工以为逐月提取,是将公积金缴存账户的钱,打到其还商贷账户。实际上,这笔钱是打到职工名下的银行借记卡。
另两种途径仍执行
提取方式只能变更一次
过去我市职工提取公积金归还商贷的两种途径仍执行,职工依旧可选择转账还贷或报账现金半年提取一次。
转账还贷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时间不限,提取额不超过贷款剩余金额。现金提取,每半年办理一次,按报账制原则,提取额不超过报账期实际归还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
如果该套住房贷款属职工婚前购买,婚后如需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相关业务应当由其配偶本人办理。职工和配偶就一笔住房商贷,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方式。
据了解,如果职工和配偶已经就一笔住房商贷办理了委托逐月提取,拥有该套住房共有产权的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可以报账现金方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报账期实际还贷额扣除委托人的合计提取额。举例来说,今年1-6月份,职工王先生和妻子就一套住房共还商贷5万元,合计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共3万元。那么,他的直系亲属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2万元。
职工还贷提取方式经选定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变更一次;还贷提取方式变更的,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由于新增的提取途径于今年元月实施,出于人性化考虑,职工从原先两种还贷模式变更为委托逐月还贷新模式的,可于签订委托协议后次月生效。
【小贴士】
这些业务都能“线上办”
目前我市公积金线上查询功能包括:查询公积金基本信息、账户流水、公积金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线上提取功能支持:购买商品房、购买二手房、退休、租房、结清公积金贷款、部分冲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我市公积金服务大厅将暂停办理业务。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人工服务、微信公众号、APP将暂停各类业务。12329自助服务平台正常运作。
记者 羌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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