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数据裁判官”护航数字经济

2026-08-28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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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无锡数据资源法庭运行一年来,受理数据纠纷79件,审结一批典型案例

  “数据裁判官”护航数字经济

  8月27日,从无锡数据资源法庭案事例发布会暨数据专家聘任会上获悉,数据资源法庭实体化运行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数据及知识产权纠纷400件,其中受理数据纠纷79件。从收案情况来看,数据纠纷正从互联网平台、技术企业延伸到员工离职、网络消费等日常场景。过去存在于网络平台里的“数据”,正在越来越多地与企业资产、个人财产发生联系。

  立足无锡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禀赋,无锡数据资源法庭不仅审结了一批包括“抢单程序”非法侵入网约车平台案、“工作微信号”数据权属纠纷案在内的社会关注度高、示范性强的案例,还组建了数据与知识产权专业团队,推动“民、刑、行”法官协同破解审判难题,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当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成为可交易的资源,如何筑起法治保护之网?在当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张某诉刘某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受到广泛关注。今年3月,张某在闲鱼平台以500元的价格购买刘某在“鲸探”App中收藏的《大吉尊》《世纪和平百鸽图》等6件数字藏品。付款后,张某只收到2件数字藏品。张某与刘某再三沟通后,仍有4件藏品迟迟未能交付。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数字藏品”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数据资源法庭法官窦超分析,数字藏品具备艺术品与消费品的双重属性,具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与其相关的民事权利应受法律保护,法院判决刘某向张某继续交付4件数字藏品。

  窦超提醒,数字藏品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监管领域相关规则尚不完善,由数字藏品引发的法律风险正逐步显现。市民在开展相关交易活动时,务必仔细核查相关平台规则,重点关注数字藏品本身的艺术价值与收藏价值,切勿将数字藏品作为炒作升值、投机牟利的工具。

  “数据正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无形资产,我们发现,传统产业也容易在数据保护领域产生纠纷。”无锡数据资源法庭庭长罗扬介绍。当天,两起微信相关案例也引发热议:无锡某公司诉刘某某数据权属纠纷案,围绕员工离职后“工作微信号”数据权益归属企业还是个人展开探讨;甲公司诉张某侵犯数据权益纠纷案,则明确员工擅自删除企业微信中的客户数据,属于侵犯企业数据权益的行为。

  法官同时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针对员工用于开展企业业务的微信号,需在劳动合同中作出明确权属约定;员工亦不得擅自处置工作微信号内的相关数据内容。

  从新兴领域案件的典型示范,到企业数据资源保护共性风险化解,无锡数据资源法庭正在探索一条颇具无锡辨识度的数据司法保护路径。

  这一年来,法庭走进锡数交、百度智能云千帆中心、中科大脑等企业及数据产业科创园区,深化数据资源保护普法工作,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针对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的痛点难点,我们还出台了相关手册,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实用指引,以法治之力为企业数据发展保驾护航。”罗扬说。发布会当天,无锡数据资源法庭聘请一批数据专家,为无锡数据产业法治化保护献智。(崔欣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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