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又迎利好

2019-08-23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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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门槛”放宽
  ■经适房货币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4800元上调至7100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又迎利好。

记者昨从市住建局获悉,即日起,市区保障性住房再次扩面,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会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此次住房保障标准调整涉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三类。根据新政策,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374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其中,享受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799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同时,无锡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也有调整,申请人家庭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799元以下、且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在市区范围内取得过任何拆迁安置补偿的无房家庭。

相比之前的政策,此次调整将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提高了180元,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提高了289元。

“此次调整幅度最大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补贴标准,由原先的4800元/平方米上调至7100元/平方米,提高了2300元/平方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介绍,目前经适房已帮助4万余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其中货币补贴529户。此外,有3356户家庭享受着廉租房政策,近900户家庭住在市保障办提供的公租房中,828户家庭住在市本级保障提供的公租房中。  (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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