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裕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6-10-12  A+ A-
  《新江南网》江南知名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裕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裕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裕科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站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新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