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相关指引,标志着科技创新债在沪深交易所正式推出。
图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外景。新华社记者毛思倩 摄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主体为科技创新领域相关企业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领域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证监会表示,科技创新债旨在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主要服务于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四类发行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融资需求。
沪深交易所此次发布的相关指引,主要对发债主体范围、支持方式、信息披露及核查规范、配套支持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
据了解,沪深交易所前期已开展科技创新债试点工作,共发行31只产品、融资253亿元,资金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
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热情,引导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尤其是优质民营企业等我国创新发展主力军发债融资。持续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资金高效流入科技与创新领域,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记者姚均芳、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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