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和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配合做好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管控期间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和生活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组织保障市场供应
1.各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引导居民小区内及周边蔬菜店、粮油店、药店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正常经营。
2.各街道办事处要鼓励推广“线上下单+物业配送”采购模式,由群众通过电话等方式预约、门店和物业配送至居民家门口, 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
3.区商务局要加强与保供企业、周边地市和县的联系,科学 调度各商场超市、五大蔬菜市场提供充足的货源。
4.对不具备配送条件的小区,由区商务局会同属地街办就近合理设置供应点,协调保供企业提供标准化的物资配送服务。
5.各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居民群众利用核酸采样时间,分批错时采购蔬菜等生活物资。
二、关心关注特殊群体需求
6.对不具备做饭条件的居民,由属地街道合理布点、区市场 监管局联系保供企业定点提供送餐服务。区政府对保供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7.对 6 个未拆迁城中村不具备做饭条件的租住户,由驻村工作组指导村两委会妥善解决,无法解决的由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保供企业定点提供就餐服务。区政府对保供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8.对生活困难的居民,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指导所在社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政府兜底。
9.对外来滞留人员,鼓励其前往所在社区报到,由社区统筹志愿服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其食宿问题,政府兜底。
10.鼓励爱心企业就近到社区提供疫情防控各项服务保障。
三、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11.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统筹调度全区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和生活保障工作。
12.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保供工作专班,加强各街办之间的横向沟通,科学调度物资流动;要明确一名处级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要组织各社区(小区)对从事保供行业人员特别是从事蔬菜供应人员,在落实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后予以放行,保障保供企业正常运转;要设立热线电话,畅通群众对话渠道,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13.交警莲湖大队要建立健全市场保供“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医药物资等车辆通行,确保生活物资进得来、运输车辆出得去。
14.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与兄弟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联系对接,灵通物资供应信息,合理调配短缺物资,确保全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莲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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