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家庭暴力有技巧 遭遇第一次暴力时别示弱

2024-11-26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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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从《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到《消失的她》,众多反家庭暴力的影视作品,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多个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士,一起讨论家暴那些事。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第一次遇到家暴时,要勇敢说“不”。

  说法:同居中的暴力行为也是家暴

  男女双方共同居住,女方想分手,男方不同意并把女方砍成重伤,这样的案例并不罕见。张静雨律师表示,同居男女间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暴。女方如果早一点发现对方有暴力倾向,可以按反家暴流程进行自我保护,也许就不会有后续的伤害事故。

  据介绍,有暴力倾向的人平时也会有征兆。比如,有些人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喜欢打砸家里的东西;有些人则控制欲非常强,希望另一方随时汇报行踪,或是限制对方自由;有些人会有很强的依赖心理,如果对方提出分手,会以死相逼。

  因为男女力量悬殊,家暴的受害者一般以女性居多。不过,张静雨律师也曾接触过男性被家暴的案例。比如,丈夫只穿着内衣,在小年夜被妻子赶出家门;妻子打伤丈夫,把丈夫的衣物都剪坏。有时,孩子也承受着父亲的伤害,但这些孩子普遍年龄较小,不懂表达,这些家暴事件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另一类家暴发生在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之间,一些老人为了孩子的幸福,会较为隐忍。

  应对:找第三方介入处理

  有人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首次遇到家暴,如果没有及时制止,确实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是赢家,导致还有下一次家暴。

  张静雨曾接触过一位女性,她直到孩子上了大学才提出和丈夫分手。这位女性经常被丈夫打,但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她一直忍着。她从来没想过要反抗,也不知道如何制止丈夫的暴力行为。在张静雨看来,这是一种“习得性无助”,一旦变成习惯,就会消极面对所受的伤害。许多受害者在反复的暴力和道德绑架中逐步丧失自我,形成一种默默忍受的“受害者心态”。

  事实上,在第一次遇到家暴时,要学会勇敢说“不”。锡山区妇联权益部的柳沁怡表示,当受暴的一方对婚姻抱有希望时,可以寻找第三方来协调两者的关系。比如,可以寻求社区的妇联、调解员、网格员等人员的帮助。他们曾遇到一例求助,女方的诉求是男方不要再打人。在多方介入后,男方保证不会再动手,之后,女方再也没有来反映过遭受暴力的情况。据了解,如果能够及时介入,能有效消除家暴行为。

  张静雨表示,当第一次被打时,就要明确告诉对方,这样做不对。受害者可以向施暴者的父母、施暴者的亲友求助,让施暴者了解到家暴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这样,多数人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张静雨曾遇到过一个家暴案例,女方和2个孩子都被男方打了,申请人身保护令后,男方就没敢再动手。

  后援:这些团队可以依靠

  11月中旬,无锡市救助管理站接到一个咨询电话,一名女子称自己是外地人,和婆家的人吵架后,被撵了出来。有关部门给了她几个可以寻求帮助的电话,其中就包括救助站。

  据了解,2009年底,无锡市救助管理站挂牌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后来又去掉了“妇女”两个字,对更多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士开放。记者在站内看到,这里有独立的庇护区域,里面电视、卫浴设施一应俱全,还为求助人员提供免费的三餐。但挂牌15年以来,来寻求庇护的人员并不多,也就只有两三人。这些寻求帮助的都是女性,不是无锡本地人,无法投亲靠友。有人来这里是为了寻求保护,希望能远离实施家暴者,不再受伤害。

  无锡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法认定家暴行为,接收的人员都是由市妇联转介来的。这些女子一般入住时间不长,工作人员李中良回忆说,有个女子当时抱着一个很小的孩子,拉着一辆小推车,在庇护所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就离开了。家暴来得突然,当事人一时无处可去才会来庇护所,随后可能就回异地的父母家中了,庇护所只是一个暂时的缓冲场所。

  在张静雨看来,一旦遇到家暴,可以分几步走——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证据,如果受伤应去医院治疗,同时,可以请派出所出具告诫书。如果觉得自己还可能遭受伤害,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被施暴者有心理阴影,也可以申请心理方面的帮助;如果需要结束婚姻,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最近,无锡正在征集律师,他们将为更多的被施暴者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 黄孝萍/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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