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一“弹弓侠” 打死野生鸟类160余只

2020-01-13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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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张渚派出所民警日前查获一名涉嫌非法狩猎的男子,该男子为了取乐,使用自制弹弓非法捕获野生鸟类160余只。宜兴警方昨天证实,该男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可能被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判处罚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宜兴市张渚镇地处丘陵腹地,涧滩和山丘林木资源丰富,是良好的鸟类栖息地。事发时,张渚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中发现,在辖区某茶厂附近有一名男子形迹可疑。民警上前盘查,并在该男子骑的电动车后备箱查获刚刚被猎杀的12只鸟类,同时查获了弹弓和玻璃弹珠。经调查询问,该男子杨某为了取乐,携带自制弹弓于夜间在茶厂附近猎杀鸟类。同时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在其住处还查获已经被猎杀的野生鸟类160余只。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种类和保护级别鉴定,被猎杀的鸟类为“三有动物”。

目前,宜兴60万亩的山林面积和两栖动物的种数居江苏省首位。近年来,包括张渚镇在内的宜南山区出现了野猪、豹猫、狐狸、穿山甲、猫头鹰、巨蜥等珍稀野生动物的“足迹”,棕头鸦雀、棕背伯劳等野生鸟类也多见。野生动物增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在优化。

用弹弓打鸟涉嫌违法犯罪的事例屡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法狩猎罪”明确: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何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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