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积极支持全市企业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努力缩小疫情影响,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2月18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为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若干措施》(常纪发〔2020〕5号),明确8项措施。
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当前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减税降费、中小企业帮扶等涉企政策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常州市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规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交流行为,加大对落实联系机制的监督检查,推动机关干部主动深入企业,积极推行“四不两直”、驻点服务、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服务等形式,大力宣传帮扶政策,帮助企业发展争取各类资源,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多措并举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缩小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提高办事效率,在对企业进行监管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处置企业突发事件等过程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规定予以容错纠错、减责免责。对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以适当方式为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畅通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发现渠道。充分运用“12388”纪检监察统一举报电话、“龙城清韵”网络举报等监督平台,及时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信访举报;建立联动处置机制,统筹发挥“政风热线”“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及时发现、搜集、曝光问题,开展督办、回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约监察员等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
大力整治涉企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服务企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不力,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对随意要求企业填表格、报数据、报材料等增加企业负担的,以及赴企业调研督查“走过场”“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在复工复产、物流运输、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收、日常监管、税费征收、融资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或是以疫情防控需要为借口,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甚至有贪污侵占挪用救援款物、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把握坚定稳妥原则查办涉企案件。对涉案企业及经营者依法慎用冻结、查封、扣押、搜查、留置等调查措施,严格区分企业及经营者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对涉案企业人员,能主动配合的,可不采取强制措施;审慎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以“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护航企业发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以“监督不缺位、帮忙不添乱”为原则,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失职失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利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