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月8日,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张某力(男,48岁)、彭某琴(女,45岁)、张某峰(男,22岁,3人均为本市人,长期居住在湖北省武汉市,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1月20日,张某力等3人从湖北武汉自驾返回常州后,故意隐瞒真实行程,编造虚假回常日期,多次主动与他人密切接触、出入公共场所。2月2日,张某力等3人被送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6日,均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已导致8人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44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违反《常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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