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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的公告》,明确全省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记者从南通供电公司了解到,这意味着南通市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的电费结算周期和交费方式,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据了解,自2023年起,原单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双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客户阶梯电量基数不变。
南通供电公司提醒市民,可通过查阅电费缴费卡、登录网上国网App或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抄表周期,每月月初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和“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接收电费账单推送,也可通过网上国网App订阅电量电费短信通知,以便及时掌握电量电费信息。如果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咨询南通属地供电服务热线。
记者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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