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应不应该扣?每日商报讯 消费者周女士在拱墅区祥符街道祥园路47号1幢5楼501室“杭州婵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瑜伽课程年卡,“因商家总是更换教练,我喜欢的老师都被换掉了。同时,为了照顾小孩,我能去上课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于是,我向商家申请退费却遭到拒绝。经过多次协商后,对方表示要收取25%的手续费并多扣除两个月的课程费用后退款。”周女士说,“对于商家的说法我不能认同,在我付款时对方并未告知过我有手续费,我认为应该按比例退还给我剩余费用。”
于是,消费者周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商家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消费者:退费要收取25%的手续费用并多扣除两个月的课程费用消费者周女士:2月22日,我在“杭州禅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年期的瑜伽课程年卡,本来我办理的年卡原价为8999元。当时店内有一个减重活动,年卡费用增加1000元,但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减重6公斤,可以返价值6000元消费券,可用于以后的门店课程购买及卡项抵扣。于是我支付了9999元并完成减重任务,获得了6000元的优惠券。可是,在我上课的过程中,老师却经常更换,我们需要和新老师不断地磨合。同时,因家里的小孩需要照顾,我没有太多时间去上课。于是,我在9月15日和工作人员协商退款,对方却表示活动卡不能退。为了参加活动我当时还多支付了1000元,现在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也不能退款,我不能接受。多次协商后,对方表示要扣除25%的手续费,并额外多扣除我两个月的课程费用后退款。对于商家的说法我表示不能接受。关于25%的手续费在我付款时并未明确告知我,并且和我一起上课的朋友申请退款时只收取了15%的手续费,我认为收取的手续费用并不合理。对于多扣除的两个月课程费用,是之前因个人私事办理过两个月的停课。但这是该公司有规定,一年内可以有两次停卡延期的机会。我认为不应该扣除我这部分费用。我要求商家按照比例退还给我剩余费用。商家:退费问题还在协调中希望能与消费者当面沟通瑜伽馆负责人:我们还在和消费者努力协调中,手续费的比例还在和领导确认。我们希望与消费者直接当面沟通,不方便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记者将商家的说法转达给消费者,周女士表示将和商家当面进行沟通,如果无法协调一致,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律师: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未使用时长对应比例的剩余费用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要求扣手续费没有依据。同时,两个月延期是消费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的,属于未使用的时长。这种年卡消费者要求退卡,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剩余未使用时长退还对应比例的剩余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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