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试点)发布 赋能江苏文旅消费

2023-12-19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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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梅源) 为促进江苏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23年初,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江苏文旅15条”,提出加大金融对文旅产业支持力度,推出“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经过不断调整完善适合文旅行业的支持方式,12月18日,“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试点)正式对外发布。


“苏旅贷”是省文旅厅、南京银行、省信保集团三方深化政银担合作,共同开发的服务于全省文旅产业发展的一款融资产品,首期规模10亿元,该产品由省信保集团指定的分支机构提供增信,引导银行向文旅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低门槛、高效率贷款,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改善文旅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据了解,省文旅厅主要负责“苏旅贷”产品的牵头协调工作,组织建设和完善企业名单库。按年度对南京银行和省信保集团报送的“苏旅贷”贷款和担保情况进行审核,并于当年第三季度向贷款企业全额发放上年度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前缴纳的担保费补贴,牵头对“苏旅贷”产品评价管理。

对于首批入库企业名单,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处长何勇透露:“主要是获评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旅游饭店、旅行社、等级旅游民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园区内企业)、重点实验室、装备技术研发中心、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企业等近1400家文旅企业以及40余家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内注册的文化企业。”

目前,现有的“文旅企业库”还不够完善,有些业态和细分领域的文旅企业暂时未能纳入,因此“文旅企业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文旅企业如暂未列入企业库,可向属地文旅部门提出入库申请,由设区市文旅部门进行审核,报备省文旅厅产业发展处。

南京银行主要负责建立健全“苏旅贷”工作机制,按不超过LPR+80个基点收取“苏旅贷”贷款利息,不再向企业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自主开展贷款审批、发放等全流程管理,加强贷后管理,做好不良贷款追偿和风险处置,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苏旅贷”业务开展等情况。

省信保集团指定融资担保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融资担保子公司对“苏旅贷”产品实行批量化担保,并向担保企业收取担保费用,省信保集团牵头建立健全“苏旅贷”担保业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融资担保子公司的管理。

对于“苏旅贷”的不良贷款,南京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省信保集团指定的融资担保子公司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川表示,此次推出的“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是省文旅厅推进文旅金融深度合作、有序拓展的一次探索、一个试点、一枚信号。下一步,将按照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拓展金融助力文旅发展模式。

一是扩大“苏旅贷”“朋友圈”,携手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吸引更多战略合作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不断扩大“苏旅贷”规模,更好满足文旅企业融资需求。

二是探索公募REITs新模式,落实好文旅部出台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我省各类景区在依法界定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联合金融机构依托景区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三是创新银企合作新产品,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力度,不断完善优化服务,提高融资对接成功率,推出更多定制化产品。

“苏旅贷”金融产品的推出,为全省文旅企业提供更多元、更广泛、更优质的融资渠道,推动全省文旅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贡献更多文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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