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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网讯(记者 马莹 韩涛)今天(1月11日)下午,在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53场)上,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吕永鹏就疫情管控期间,滞留的部分外地市人员离开西安市的相关措施进行了介绍。
因疫情滞留我市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驻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具体政策为:对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对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申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由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镇)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未托管街道办(镇)的开发区由开发区指挥部复核审核,发放离市证明。
对于来我市就医滞留人员这类特殊群体,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尽全力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救治服务和温馨细致的生活保障服务的同时,及时通知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好滞留人员有序离市政策相关要求,在确保每一名患者符合出院标准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做好离市出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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