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但总有些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对此,杭州高速交警郑重提醒,开车上路,这种侥幸心理绝对要不得!驾驶证都还没考出 他就壮着胆子开车上路近日,杭州公安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在杭州绕城高速下沙收费站开展交通安全宣防统一行动,警力程伟洪、唐聪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小车驾驶员徐某既未携带实体驾驶证,也无法提供电子版驾驶证。经过询问及检查,徐某最终坦白,自己驾照还在考,但“开是会开的”。据了解,徐某当天从苏州来杭州办事,在明知没有驾驶证不能上路的情况下,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一路走高速并开到了下沙收费站,没想到刚下高速就被民警查获。民警就徐某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法律条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最终,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天。就想着“挤一挤” 7座车塞进了11个人上周,杭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在龙岗服务区公安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疑似严重超员。交警打开车门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厢内大部分空间已经被随车携带的行李占得满满当当,该车核定载客数为7人,实际载客11人。部分乘客把行李箱、塑料桶、马扎充当临时“座位”,万一车子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交警询问得知,驾驶员孙某从安徽黄山上高速,准备去杭州一工地干活,车上的乘客都是老乡和工友。因只有一辆车,且随身携带的行李较多,大家就想着“挤一挤”。现场民警对其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安全宣教,并做出相应的处罚。对于超员的危害,本报其实做过多次报道。超员现象往往因为驾驶员的侥幸心理和对法规的无知,比如一个很大的误区就是认为小孩不占座,不算超员。但在交通法中,对于载客汽车的核载数量是以“实际乘车人数”来计量的,与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并没有关系,即使孩子抱在手里不占座,也算超员。对于乘客来说,机动车的安全带、座椅、车身为他们提供安全保障。然而当超员现象出现时,这些超员乘客便失去了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措施也基本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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