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以来,该院办理了一批出售公民手机号码的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诉。其中,比较典型的一起案件是电信行业从业人员违法出售公民手机号码。
被告人赵某是一家信息技术公司的业务员,公司不大,主要和电信运营商合作“上门办卡”业务。简单来说,就是客户在App上预约后,电信运营商会将业务下派到公司,业务员便会根据客户登记的信息上门为其激活电话卡。一年多前的一天,公司的部门经理李某悄悄把赵某拉到一边,说:“开卡业务有新的来钱路子,想不想多赚点?”听到能赚钱,赵某来了精神,随后便按照李某的说法下载了一个神秘软件。在李某的指导下,赵某加入了该软件中的一个聊天群,并得知有很多公司的业务员也加入了这个群,但都是匿名,不知道具体身份。李某告诉赵某,赚钱的方式很简单,“上门开卡的时候装作正常办卡,激活电话卡后把手机号发在群里,会有一个注册微信的验证码发到手机上,把验证码发到群里就行。”可没经验的赵某担心,客户本人也会用手机号注册微信,这样的招数很容易被发现。李某则轻描淡写地说:“你长个心眼,如果客户是老年人,明显不怎么会用微信的,你再操作,如果是年轻人就算了呗。”赵某追问微信号注册后的用途,李某则只说道:“这不是你需要关心的事,反正注册成功一个微信号会转你30块。”虽然有些担忧,但面对高额提成的诱惑,赵某还是决定付诸行动。很快,赵某发现,偷偷注册微信比想象中的还要简单——客户对“官方”工作人员很是信任,基本都是把身份证和手机直接递给赵某,让他自行操作,就去忙自己的事了。偶尔有客户问起“为什么这么慢”,赵某均以系统延迟等理由搪塞过去。就这样,赵某通过非法软件里的联系群,源源不断地用客户的手机号注册微信账号并提供给上家,上家再将这些账号用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经查,受害人多达数千人。2023年3月,公安机关通过线索摸排,将李某的团队一网打尽,包括李某在内的两名公司高管,以及赵某等十余名业务员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经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另两名涉案业务员分别于4月30日和5月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一万元。目前,李某等涉案的公司领导正在审查起诉阶段,其余业务员已移交法院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手机号码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在本案中,作为电信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客户的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并提供给他人,已经触犯了上述法律规定。需要提醒的是,用户在开通新手机卡的时候,需确认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没有被冒名注册。如发现新手机号此前已注册过相关账号,应立即联系官方客服处理;在将身份证交由他人办理业务时,需密切关注对方的操作,尽量不要让身份证离开自己的视线。同时,也提醒电信行业从业人员,如果在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将被依法从重处罚。切记不要因为想赚“快钱”,而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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