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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民用运输机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助力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通知》要求,新建、迁建机场选址过程中,应统筹好民航安全高效运行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满足民航安全高效运行基础上,所选场址尽量避免削山、填海、填湖(湿地)、改造河流等,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中依法应当避让的区域,降低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影响。场址选择和跑道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噪声影响,尽量减少受噪声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数量和人口规模。机场管理机构或前期筹备部门在编制机场总体规划时,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I级保护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等管理要求,明确依法依规需要避让的区域。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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