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龄办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养老金会不会涨?个人账户里的金额是不是“领完即止”?近日,针对市民朋友关心的问题,市社保中心梳理了杭州现行政策,为大家理清了“涨不涨”和“算不算”两个问题。个人账户养老金金额固定不变缴费年限养老金缴得越久、领得越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杭州市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构成,三部分的变动规则各不相同。其中,基础养老金逐年上调、终身受益。目前,杭州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90元,并将根据政策要求和经济状况逐年或适时调整。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政策调整,系统会自动上调金额,平时大家感觉‘养老金又涨了几十块钱’,指的就是基础养老金的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办理领取时便已锁定,终身不变。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办理领取时个人账户总余额除以139,该金额在参保人员首次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即已核定,终身不再变动。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后续账户内余额继续产生利息、总额有所增加,也不会重新计算每月发放金额。缴费年限养老金则是缴得越久,领得越多。当前,杭州的计算标准为缴费年限5年及以下,按每年1元计发;超过五年且不满10年(含10年),按每年2元计发;超过十年且不满15年(含15年),按每年3元计发;满16年及以上,按每年5元计发。以缴费15年和20年为例,同样是参保缴费,缴20年比缴15年,仅缴费年限养老金这一项,每月就多领25元。领取待遇后个人账户将继续计息根据规定,杭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全年计息、按年结息制度。只要个人账户中仍有余额,每年都将按照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进行复利计息,不会因开始领取待遇而停止计息,且账户余额在持续保值增值。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笔利息可带来两个好处。首先,原本139个月(约71岁半)领完的个人账户资金,因为每年计息增值,实际可支撑更长时间的发放;其次,参保人身故后,个人账户中剩余的本金及全部累计利息,均可依法继承,不会归零或作废。值得一提的是,当个人账户余额全部领完后,将由国家财政全额兜底,按照原有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继续发放,同时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照常发放,终身享受待遇。市社保中心提醒,该政策解读基于杭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具体待遇以办理时为准。如市民朋友有疑问,可关注“杭州社保”微信服务号获取更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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