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资源 3月31日起杭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对外开放

2026-01-05  A+ A-
  《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为充分挖掘和释放停车资源,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停车泊位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泊位对外共享开放工作的通知》,将于3月3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泊位共享开放先行,引导推动全市各类专用停车资源分阶段、有序向社会开放。

根据《通知》,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对外共享开放。各开放单位在保障本单位正常工作和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对外共享开放闲置泊位资源。原则上开放泊位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量的30%;配备新能源充电设施且具备条件的开放单位应同步开放新能源充电设施,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鼓励位于中心城区和商业区的开放单位进一步提高开放比例。

在共享开放时段内,若有空余泊位且无特殊紧急情况,各开放单位不得拒绝对外共享开放。各开放单位还将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应配备必要的安防、照明、消防等设施。

依托全市停车信息统一系统,杭州将搭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形成全市共享停车“一张网”,并引入专业共享停车运营服务单位规范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行运营或委托运营单位规范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

关于大家最关心的费用问题,《通知》提出,按照弥补管理成本的原则,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用,收费标准参照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标准,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泊位对外共享开放产生的平台服务、泊位管理、设施改造维护等开支。

 

网站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新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