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实施!杭州发布科创培育新政策

2025-11-06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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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起,杭州将实施《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昨天,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召开政策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企业是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主体,是促进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科技型初创企业是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培育发展科技型初创企业,不仅有助于构建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而且有助于优化创新生态、催生新兴产业,为打造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持续动能。

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作,不断迭代升级扶持政策,由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于近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自2025年11月29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培育对象”“重点举措”“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到2027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家、“好苗子”企业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2万家、“新雏鹰”企业300家、科技领军企业100家,年新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35万名,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69件,全市创业孵化空间达1000万平方米,形成科技型初创企业“铺天盖地”、科技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的“金字塔”形企业梯队。

●第二部分“培育对象”明确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陪伴式成长培育体系,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一批“种子”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中遴选一批“好苗子”企业,并明确“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基本条件。

●第三部分“重点举措”围绕科技型初创企业提出的主要诉求和不同阶段遇到的痛点问题,明确实施“选苗育优”“扶苗培土”“蹲苗提能”“壮苗促长”“护苗陪跑”5项行动、20条重点政策举措。

一是实施“选苗育优”行动,构建有生命力的企业培育体系。接续“开办企业一件事”事项办理,推动“个转企”“贸转工”,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诉求直达快办机制;筛选6000家“种子”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每年遴选1000家“好苗子”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及“统保”“统担”“统贷”一体化支持。

二是实施“扶苗培土”行动,构建有加速力的平台赋能体系。对新认定为部(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分级分类最高奖励200万元;全市统筹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国有产业园区资源,为符合条件的“好苗子”企业提供不超过5年租金优惠。

三是实施“蹲苗提能”行动,构建有创造力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好苗子”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补助力度;推广“四题一评”模式,设立颠覆性技术创新专项,提高“好苗子”企业牵头承担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比例;对“好苗子”企业技术交易额最高补助200万元。

四是实施“壮苗促长”行动,构建有支撑力的金融服务体系。设立首期20亿元润苗基金,年均投资项目数不少于100个,对符合条件的润苗基金投资企业,可纳入“好苗子”企业管理;推广“杭创分”,鼓励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探索“见分即贷”“见保速贷”;推动市域股权投资项目互享、尽调互认。

五是实施“护苗陪跑”行动,构建有磁吸力的生态保障体系。为青年群体提供每年7天的青荷驿站免费住宿和就业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好苗子”企业给予授权认定名额;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教授”“科技副总”和企业科技特派员认定成为高层次人才;实现“亲清在线”平台新增惠企政策推送率95%以上;支持企业参与创新决策,企业专家参与创新决策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强化用地保障,支持“好苗子”企业以单独、联合体、组团等形式拿地。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提出坚持全市“一盘棋”,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政府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加强政策实施过程跟踪,确保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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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意见》提出,到2027年,培育“好苗子”企业3000家,“好苗子”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如何遴选产生?

答:

市科技局副局长俞钧

《若干意见》明确,“好苗子”企业指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融资不超过2000万元或估值不超过2亿元的优质科技型初创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市场空白以及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另外,对符合条件的润苗基金投资企业,也可纳入“好苗子”企业管理。

对于刚才记者提到的如何遴选产生“好苗子”企业的问题,目前,全市已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4万家,我们将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好苗子”企业的推荐申报和认定工作。将对照认定条件,依托市财政局“投、贷、补、担、保”一体化平台,借助人工智能算法,形成企业创新积分,并结合各区县(市)推荐申报情况,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6000家“种子”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中每年遴选1000家“好苗子”企业。

:

对于“好苗子”企业有哪些具体支持政策?

答:

市科技局副局长胡彪:

对于“好苗子”企业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创业资助和金融支持,即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提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保险,联动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优惠担保费率,联动银行提供信贷优惠,按最高1%年利率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贴息补助。

二是房租优惠,市和区、县(市)两级统筹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国有产业园区资源,为符合条件的“好苗子”企业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金优惠。

三是建设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好苗子”企业建设省、市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

四是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对“好苗子”企业,按不超过年研发投入增量5%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五是支持企业成果转化,对“好苗子”企业按不超过年累计实际技术交易额的5‰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六是强化产业用地保障,支持“好苗子”企业以单独、联合体、组团等形式拿地,灵活选择一次性50年出让、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加大“好苗子”企业等产业用房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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