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扫墓祭祖、野外用火骤增,森林消防进入关键期,淳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林区禁火令》↓↓↓淳安县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春节将至,上坟祭祀及外来人员活动较多,野外用火骤增,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确保全县第38个森林防火期期间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之规定,特发布林区禁火令。一、即日起至2025年4月6日止,在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炼山、烧炭、烧荒烧灰、烧田坎草、野炊烧烤、吸烟、点火取暖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二、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禁火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加强对智障人员、儿童等人群的教育和监护管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引导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敬献鲜花、果篮、植树种草和互联网祭祀等文明、生态、绿色扫墓祭祖方式。三、违反本禁火令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在禁火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死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五、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机制,县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1358821166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571–64813351(县林业局)、110(县公安局)。淳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1月13日此前,建德市发布《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2月12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令期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冬至、春节期间,上坟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急剧增多,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我市气温较往年整体偏高,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消防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冬至、元旦、春节及元宵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建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2月12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令期。森林防火禁令期间,在全市林地及林缘地带,严禁焚香烧纸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烧灰烧炭、野炊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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