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新政落地苏州

2022-03-10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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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苏州专稿 记者/范浩江 康森 通讯员/黄飞英 李圆琪】

  如今,电动汽车节能环保、经济实惠,备受青睐,美中不足的就是充电难,如何更好解决这一矛盾?

  最近,《苏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出台,这是江苏省内首个对新建、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的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以规范的新政,解决居住区充电设施接电“最后一百米”的报装难题。

  这份《意见》已经惠及一些小区。在吴中区一小区地下车库,供电部门已按相关审批规划建设好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通过新设的电力分支箱、电表箱,桥架布线的装置,可以满足这里700多个车位的接电需求,目前已有40多个车位有了充电桩。这些充电桩有的安装在车库立柱上,有的设立在单独支架上,使用既安全又方便。

  目前全市已经有5个小区建成了这样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今年还将对几十个小区进行规划建设。

  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营业管理李圆琪介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表箱之前供电线路的建设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从电表箱到车位充电桩的线路建设则由用户和电动汽车4S店协商解决,跟之前用户单独申请报装相比,费用节省不少,申报手续更便捷,一般从提出申请到接电只需10到15个工作日。

  《意见》对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申请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是:拥有固定车位(车库)产权或一年及以上有效期限车位使用权的居民可以申请建设安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申请人必须为车位(车库)产权人或使用权人,在同一居民住宅小区内,同一车辆仅可申请一个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用电。

  申请人建设安装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需通过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提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申请,同时签署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使用承诺书。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受理;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供电公司受理申请人用电报装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申请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现场勘察,明确相关事宜。对整体改造的小区,其充电桩接入方案规划编制完成后,应进行消防、人防等安全性审查,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已完成小区居民充电桩接入方案规划设计及公示的,由供电公司根据方案规划选择可行的接入方案。

  此外,《意见》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要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应按不低于车位总数的30%配建充电桩,充电桩应具备有序充(放)电功能,并优先布设在公共车位,鼓励居民采用有序充(放)电桩作为自用充电设施,有序充(放)电桩应具备智能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的功能,实现错峰智慧充电。

  《意见》还对充电桩的计量表箱、电缆路径等的设置安装,安全监管,组织实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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