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14号)

2021-11-30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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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1年第14号)

  近期,内蒙古等地陆续报告病例,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凡11月15日以来有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通辽市旅居史的来苏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信息。非必要不前往此类地区,如确需前往,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三、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我市已经全面开展各类人群以及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主动接种,为构建免疫屏障贡献一份力量。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全国中高风险地区一览

  (国务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

  查询方式一:识别下方图片查询

  查询方式二:扫描下方葵花码

  

  来源: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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