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商业体垃圾混投屡教不改,被罚6000元

2020-08-16  A+ A-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近日,姑苏区白洋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出商业综合体大额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辖区星光耀商业广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某保洁公司被罚6000元。  

  目前,姑苏区白洋湾街道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已全覆盖。7月起,街道按计划开始推动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非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日前,执法人员在星光耀广场垃圾分类检查中发现,虽然垃圾亭中设置了3个厨余垃圾桶和1个有害垃圾箱,然而,桶中仍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现象,执法人员要求保洁公司立即整改。管理方负责人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口头允诺立即改正。第二天,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检查,问题依然存在。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现场教育,并再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其负责人当场签署《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用承诺书》。近日,当执法队员第三次检查时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按照“第一次教育整改、第二次签订承诺书”,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理。

  白洋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曹刚介绍,经调查,该保洁公司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不力,违法行为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六千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对星光耀广场保洁公司处罚,一方面是为了督促该公司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也希望其他单位能够引以为戒,落实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白洋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陆冠宏表示。(苏报融媒记者 吴丽婷)

 


 
 

网站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新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