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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来临,高校毕业生们找到自己“施展拳脚”的工作了吗?苏州爱才惜才,提供了很多促就业创业的服务政策,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举办多项招聘活动,助力毕业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招聘集市安排
全市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在6月-9月组织“百日服务攻坚、千万岗位推送”大型公益招聘专项行动,每周常态化举办现场招聘会。
参加对象: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有就业意愿的社会求职人员。
参加方式:各位求职者可登录我市各国有人才市场官网了解相关招聘安排,根据自己求职需要选择参与。
苏州各国有人才市场官网
市本级:https://www.szrc.cn
张家港市:https://www.zjgrc.com/
常熟市:https://www.csrcsc.com/
太仓市:http://www.tcrc.com.cn/
昆山市:http://www.kshr.com.cn/
吴江区:https://www.wjrlzysc.com/
吴中区:https://www.dwrc.cn/
相城区:http://www.szxchr.com/
姑苏区:https://www.js365job.com/recruitment/home(网页左上角“切换地区”请选择“苏州市姑苏区”)
苏州工业园区:https://www.o-hr.com/
苏州高新区:http://www.sndhr.com/
咨询电话:0512-65221911、0512-65224593
“就在苏州·留在苏州”人才夜市
充分利用特色商圈、综合商业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挑灯觅才”,举办“就在苏州·留在苏州”人才夜市招聘专项活动,活动持续至9月。
参加对象: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有就业意愿的社会求职人员。
参加方式:各位求职者可根据自己求职需要选择参与。
全市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组织人才夜市招聘咨询电话:
2023年夏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暨见习洽谈会
参加对象: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兼顾2024届高校毕业生。
活动时间:7月底或8月初
活动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参加方式:高校毕业生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等材料,经验证后免费进场应聘。
咨询电话:0512-65221911、0512-65227549
提供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和需求,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参加对象:
以下三类对象,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对于此类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起始时间最长可提前至离校毕业前6个月内;
(2)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
(3)年龄在16-25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
参加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苏周到”APP等渠道,浏览查看岗位发布信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参加见习。
全市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见习业务咨询电话: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有来苏就业意愿且符合年龄要求的,可在人事档案转入后申请办理“先落户后就业”。
参与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申请办理“苏州人才落户”手续。
全市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才落户业务联系电话:
提供多项就业创业补贴,倾心“引才”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范围: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
申请方式:单位携带毕业证书复印件,填写《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至单位参保地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小微企业招用苏州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苏州籍高校毕业生且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吸纳一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
对象范围:吸纳毕业年度内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按每吸纳一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
申请方式:单位携带户籍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填写《苏州市区小微企业招用苏州籍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奖励补贴申请表》,至单位参保地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经认定备案有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项目并按照相关要求结业合格的政策扶持对象,申领创业培训补贴。
对象范围: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SIYB项目:GYB 300元/人 ;SYB 1100元/人 ;IYB 1500元/人
试点项目:开办等级≤1300元/人(按实补贴);提升等级≤1800元/人(按实补贴)
特色项目:意识等级100元/人(线上培训)
备注:SIYB项目、特色项目培训补贴拨付至机构,个人免费培训;试点项目执行个人先缴费培训,合格获证后按实补贴的原则。
申请方式:
机构: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导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盖章后,同《苏州市创业培训补贴(机构)资金使用承诺书》一并交至当地创业培训管理部门。
个人: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也可委托培训机构提交补贴申请材料(《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培训实施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创业培训补贴(个人)代理申请协议书)至创业培训管理部门。
求职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困难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范围: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1500元/人
申请方式: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智慧人社 App”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模块开放时间为毕业学年的9月1日—9月30日(无法及时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毕业生可进行补申报,系统模块开放时间为毕业学年的 5月1日—5月31日)。
创业社保补贴
在苏州市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当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按实补贴。上述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如有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费率调整的按照对应新基数、费率计算。
申请方式:单位提交《苏州市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至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苏州市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开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校大学生。
补贴标准: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三年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吸纳就业的同一人只享受一次政策。
申请方式:单位提交《苏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至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
苏州市区大学生初创企业可获得天使投资奖励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创业人员以法人的身份在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范围内创办5年内的企业,可获得天使投资奖励。
对象范围: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补贴标准:每年遴选10-15个大学生初创企业,创业引导性资金按每家企业吸引的天使投资金额的20%予以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根据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建设标准,对在苏州实施并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其背景要素、市场评估、产品及服务、投资规模、项目团队、规划和效益、风险防控、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遴选备案。
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含)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补贴标准:(1)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3万元、低于6万元的,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3万元补助。
(2)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6万元、低于20万元的,按照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的50%补助。
(3)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20万元,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万元补助。
申请方式:申请人向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高校项目向所在院校就业创业指导站提交材料),同时填写信用承诺书。
定期举办“沪苏同城”创业大课堂
重点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定期举办“沪苏同城”创业大课堂,通过创业导师讲座指导、创业政策解读、创业者分享交流等不同形式,为沪苏两地创业者带来全球前沿技术、产业热点解读、长三角创业资讯分享、创业实战指导等各类热门话题,解决创业者在创业不同时期遇到的问题,让创新创业一直焕发活力。
参加方式:详情请关注“苏州人社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沪苏同城”创业大课堂相关内容。
人到苏州必有为,苏州已连续3年被评为“中国最佳促进就业城市”、“中国最佳引才城市”。
毕业季来临,苏州助力每一位追梦人在此安心扎根就业创业,苏州欢迎各路毕业生的到来,我们一起开启奇妙的追梦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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