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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重要的合作项目,连续7年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中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苏州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为加强人才储备,现面向海内外引进56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各管委会机关及相关单位。
一、引才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阶段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国内"双一流"高校名单参照中国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附件2)。
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根据园区管委会相关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引才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报名人员请登录http://talent.siphrd.com/#/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09:00~2023年4月25日24:00,此公告同时发布在圆才网站(www.o-hr.com) —— "热招职位"中。
(2)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wangj@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12:00。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网站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6。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顺延至2023年4月26日17:00。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笔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行政能力、英语、公文写作,满分100分;部分岗位加试专业试卷,满分50分,笔试总成绩最终折成百分制。笔试不设范围,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2)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在笔试后举行,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外语口试、面试、心理测试
面试共有两轮,其中第一轮为结构化形式,第二轮为访谈形式。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心理测试和外语口试的人选;第一轮面试后,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10%,根据总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选。
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一面、口试成绩占60%,二面成绩占40%折算分数,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一面、口试成绩总分,取高分者。
4.体检和考察
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5.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视情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报名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报名咨询:86-512-66605964、66605856、66605867 、66605855(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技术支持:86-512-66605920。
五、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详细名单)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扫描二维码查看详细名单)苏州工业园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经研究决定,苏州工业园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扫码查看招聘岗位及条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详细名单)大家也可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https://www.sipac.gov.cn/)、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说明。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acjobs.siphrd.com/#/。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2023年4月25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2023年4月26日17: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wangj@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4。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2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无异议。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2-66605964、66605856、66605867、66605855(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12-66680686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内容)姑苏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下图)。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9日至2005年4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23年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专业报考的2023年毕业研究生限苏州市区户籍(生源地);社会在职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
(四)招聘对象: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1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六)《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幼儿园教师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收取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好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一式2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1、2022年毕业生,毕业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
4.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申请);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进行应聘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领取《笔试通知单》并参加考试,过期视作放弃考试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即视为报名成功。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本《公告》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扫描二维码获取招聘材料(电子版)苏州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苏州市立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设有本部、东区、北区、南区4个综合性院区和1个教育培训基地。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临床药师和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院总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业务用房2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7亿元,开放床位2938张,职工5000余人。
苏州市立医院总院计划于2024年3月启用,一期规划床位1000张。苏州市立医院康复医疗中心计划于2023年9月启用,规划床位400张。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计划于2023年12月启用,规划床位800张。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63个岗位,共259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苏州市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03月31日,如有年龄要求的岗位,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03月31日。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聘时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0日17: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5日。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20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内容)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常熟市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试点方案》(常发〔2018〕6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查询。
扫描二维码获取文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其他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4月19日前取得。
5.已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2022年毕业生可报考无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要求的岗位;2021年(含)前的毕业生可报考无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要求的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岗位。报考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生类专业岗位(临床医学类试卷)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代为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占编、备案制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医药卫生类岗位48个,50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应聘人员须先进行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和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17—21日期间9:00—16:00。
4.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6:00。
5.网上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
(1)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gif、png格式,大小为5M以下;
(2)有效期内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及证明材料;
(3)2023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名);2021年和2022年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4)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提示退回修改,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逾期不修改者将提示初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52308541、52308542。
2.应聘人员页面显示【邀请笔试】,请点击【参加】并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低保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未上传照片材料、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按照招聘工作人员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0512—52308541、52308542;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期间开通):18720386153。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内容)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由苏州市人民政府和南京医科大学共同创建和建设,学院以研究生教育培养、临床和公共卫生研究等为主要方向,包含三个创新中心和一个公共卫生高等研究院。三个创新中心分别是:省部共建恶性肿瘤个体化诊疗(苏州)协同创新中心,致力于创新型肿瘤防治体系研究及临床应用;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苏州),致力于出生缺陷防控治疗、干细胞前沿技术研发等生殖医学关键技术的优化创新、临床转化和产业融通;江苏省心血管病转化医学(苏州)协同创新中心,致力于探明高发心脑血管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并搭建重大心脑血管病研究公共平台。
现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岗位条件及待遇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4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如下: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官网(苏州市立医院)(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35×45毫米)证件照 。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4)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提醒: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科技人才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4512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内容)这些岗位有你中意的吗?心动不如行动,祝大家都能找到称心的工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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