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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塑信用稳经济保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以进一步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促进我市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通知共包括8项举措,涉及创新监管方式、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等方面,其中,“柔性监管企业名录”“新设企业首次年报逾期不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暂缓清理吊销近两年度未年报企业”3项举措系省内创新。
分类、精准监管
对守信者“无事不扰”
科学有效的监管,有助于引导市场规范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监管方式,《通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实行“柔性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与联合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
其中,对于全市“四个百强”“专精特新”“准独角兽”“雏鹰”“瞪羚”等5000余家社会信用好、成长潜力大的企业,将其纳入“柔性监管企业名录”,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触发式监管、提示性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
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并探索应用“沙盒监管”新模式。据介绍,所谓“沙盒监管”,即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划定一个范围,将一些新兴行业纳入其中,由监管部门对“盒内”企业进行全程监管,并实行容错纠错机制,以实现对新兴行业监管与保护的平衡。
此外,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切实减少涉企检查数量,全市联合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比例不低于全部双随机抽查对象的10%。
靠前引导,优化流程
公示期届满,信用自动修复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信用修复则是给企业一个消除“污点”、重塑信用的机会。为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提高企业对信用的重视度,《通知》围绕信用修复,提出优化信用修复流程、靠前引导服务等3项举措。
在优化流程方面,明确提出,对本市在52个集群登记场所注册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认能与其取得联系的,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为抗疫重点企业优先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同时,建立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分类信用修复制度。按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3个月、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处罚信息公示期,届满后自动修复,无需申请。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已停止公示的失信信息,积极协助相关市场主体完成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修复。
在靠前引导服务方面,建立“两书同达”主动提示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提示市场主体及早自我纠错。
新规落地有“温度”
这两类年报违规不罚、不清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些是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新规”。
考虑到疫情对企业造成影响,《通知》对于“新规”落地执行予以明确,其中提出,对于新设企业在首个年报年度发生逾期年报行为的,以及确因疫情原因造成年报逾期的存量企业,原则上以责令改正为主,不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最近两年度未申报年报的企业,暂缓清理吊销,并引导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办理歇业备案手续。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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