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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复工!
关于各级政务服务大厅
恢复窗口现场服务的通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恢复窗口现场服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恢复
时间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2月24日起全面恢复窗口现场服务。
工作
要求
1、加强大厅内部防控。
各级政务服务主管机构要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再排查、全覆盖,及时准确掌握其体温、旅居史、接触史、观察史、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岗。严格落实大厅消杀措施,视情增加消杀次数和范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配合体温检测,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大厅。
2、严格把控人员入口关。
建立和完善大厅分区管理制度,尽可能地减少进出通道,入口要设置安检区和缓冲区,进入大厅的办事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核验“锡康码”(具体使用要求另行通知),同时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大厅。对体温异常人员引导至缓冲区进行检测问询,并作相关处置。
3、尽可能减少大厅人员聚集。
对业务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窗口,要实行预约服务,防止人员扎堆;窗口要设置安全戒线标志,按取号顺序依次办理,避免人员围拥;对办理完事项的群众要及时提醒和引导离开大厅,减少人员逗留。
4、继续倡导线上服务。
大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非必须、不现场;非紧急、请延后;确刚需、提前约”的服务形式,进一步推广宣传线上政务服务功能,倡导企业群众尽可能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服务途径“网上办”“不见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进出政务服务大厅,防止交叉感染。
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执行。
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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