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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昨从市委编办获悉,我市日前印发实施《关于完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保障的若干意见》,在省内率先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单列管理,着力构建“以县为主、市域调剂、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新机制,全力保障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义务教育。
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整体保障较为充分,达到全国统一编制标准。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大量导入、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及落户政策放宽等多重因素叠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数增长较快,部分地区教职工编制不足的矛盾凸显,还存在结构性缺编、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委编办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相关意见,明确了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区域统筹、动态调整、单列管理、规范使用5个方面的举措。
据悉,各市(县)区初中、小学统一按相关规定的定编标准核定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核不超过9%的专任教师编制,编制总量根据区域内各学校生源和教育发展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实行专编专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招录补充教师,不得挤占挪用。不严格执行编制标准,弄虚作假,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目前,江阴市、梁溪区和滨湖区中小学编制相对充足,而锡山区、惠山区、新吴区外来人口较多、中小学生源增长较快,教职工编制使用基本饱和。《意见》明确,积极推进跨地区、跨层级统筹调剂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各市(县)区原核定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超出改革后统一核定总量的,超出部分不改变归属,由市委编办纳入全市统筹调剂。(惠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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