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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日讯(记者 马奔)记者9月1日从常州市住建局获悉,为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结合近两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探索实践,常州对目前试行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新的《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进行了修改,充分保障相关业主的知情权和表决权。明确了工作机制,建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机制,在改造老旧小区时,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加装电梯,减少重复开挖,降低工程投资。增加了便民措施,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点,延伸业务办理事项;明确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优化办理程序,减少施工图审计文件审查环节,缩短申请时间;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业主提供加装电梯政策咨询、现场查勘和初步设计等服务,方便业主办理加装电梯手续。同时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用于加装电梯,减轻居民出资压力;加大对加梯建设的补助力度,对每台电梯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低保家庭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对通信、电力、燃气、供水等专业管线单位迁移管线、恢复道路给予补助。除此之外,《办法》提出探索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实施集中采购、连片加装、统一维护,进一步降低加装成本;鼓励推行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一体化,推动常州加装电梯工作提质增效。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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