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全域实施长护险 筑牢失能人员“幸福底线”

2026-03-29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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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这标志着长护险从局部试点转向全面建制,上升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国家战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常州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长护险制度,构建起“居家—机构—医疗”三维健康服务体系。
  作为社保“第六险”,长护险重点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相关医疗护理提供资金与服务保障,切实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减轻经济负担。此次国家出台的新政,确立了“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核心制度目标,在保障范围、保障重点、待遇标准和城乡统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常州市早在2019年就在武进区开展先行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将试点经验全市推广。截至目前,全市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超过460万,累计已有近5.46万名失能人员享受待遇,基金支付总额超过12.4亿元,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照护负担和经济压力。
  在推进过程中,常州形成了一系列特色做法——率先构建“五个率先、五个一体”的长护险经办体系,实现全市统一标准、属地负责管理;设置“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疗机构住院护理”三种护理模式,满足不同层次需求;针对异地居住人员,创新推出“云评估”和“异地享”服务,让长护险待遇“跟着老人走”。同时,常州还探索护理辅具租赁模式,支付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达75%,并成立全省首家长期护理保险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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