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联合制定推出了《常州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对我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中新能源车辆展销、停放、充电等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据悉,此次制定的《常州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新能源火灾防范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销售展厅和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这份《常州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具体分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和“其他”六部分,不仅针对新能源汽车,同样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其他使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车辆。在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常州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不仅明确了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人、物业管理公司、新能源车辆展厅使用人、充电设施企业等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还明确要求新能源车辆严禁在营业期间驶入综合体展厅,严禁在新能源车辆展厅设置充电设施并对车辆充电,新能源展销车辆必须到指定安全充电区域进行充电。《常州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还要求新能源车辆展厅、停放充电场所均应被明确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要设置明显标识;新能源车辆展厅需进行防火分隔,且宜设为独立防火分区;地下停车场充电设施应设置独立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宜处于现有视频监控设施的监控范围内等。同时,《常州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还要求大型综合体应在新能源车辆展厅及车辆停放充电场所安排专人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并对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的灭火器材、装备、个人防护器材等进行了定量规范;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展厅、充电设施企业等应协同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应对突发事件24小时有人值守的服务电话;鼓励大型综合体内新能源车辆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增设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红紫外复合火焰探测器,提升火灾早期预警、报警能力等。此外,《常州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能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还对新能源车辆销售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型综合体新能源车辆相关消防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大型综合体面向顾客和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驾乘人员的新能源车辆相关消防安全宣传等进行了明确。(何嫄 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