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江苏一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典型案例

2026-05-29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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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典型案例。其中,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朱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入选。

2022年8月,朱某某(男,16岁)明知他人为转移网络犯罪资金,仍在多家银行办理银行卡3张出租给他人使用,上述银行卡单向流水金额合计人民币55万余元,查明上游网络犯罪资金人民币7万余元,朱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6800元。2023年6月,徐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朱某某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遵守相关规定。同年12月,依法对朱某某予以不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朱某某系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犯罪动机源于消费观偏差和法律认知空白,综合全案情况,经不公开听证,决定依法对朱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促进其回归正途。检察机关成立由检察官、所在学校教师、司法社工组成的考察帮教小组,制定针对性的帮教计划。

考察期内,帮教小组每月与朱某某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要求其参加青少年财商系列课程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安排朱某某定期到法治教育基地学习,为其定制每日法治学习清单,旁听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庭审,鼓励担任校园反诈宣传员,参与社区反诈宣传公益活动,实现从学法者到普法者转变。

同时,督促朱某某的父母参加检察机关开设的家庭教育指导课堂,从教育方式改善、监护能力提升等方面接受专业指导。通过帮教,朱某某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行为习惯得到一定改善,学业结束后顺利就业。

检察机关还结合中职院校特点,专门开发《别让“两卡”卡住人生》、《不义之财不可取》等法治课程,推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拍摄预防涉银行卡犯罪微电影《纸飞机》,在全省中职院校展播。

徐州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详细梳理近年来全市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案件,查明95名涉案未成年人共办理银行卡200余张,其中20余人人均办卡超过4张,且银行账户大额资金频繁流入转出。实地调查发现,部分银行网点未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为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办理开卡业务时,未要求未成年人提供工资收入、在职证明等材料,也未按照代理方式办理开户,且对未成年人高风险账户管控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随意开设银行账户,沦为帮助网络犯罪转移资金的“工具人”,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审查未成年人开户办卡条件,对未成年人银行账户严控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及时开展全市未成年人银行账户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全市4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尽职调查措施,严格规范未成年人开户手续。其中,某商业银行专门建立未成年人账户管理平台,设立未成年人开户专门窗口。专项整治期间,拒绝不符合开户条件的未成年人申请11人次,实现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零违规办卡。

检察机关还与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自主研发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利用数据碰撞,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线索、追诉上游犯罪、开展溯源反查。依托该法律监督模型,截至2025年12月,发现未成年人张某某等人涉银行卡犯罪线索6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人;发现涉未成年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害金融安全等民事、公益诉讼监督线索100余条。相关工作做法写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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