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执法质效和办案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3月18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二大队(以下简称“第二大队”)与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邳州大队”)联合开展第一季度执法案卷评查互鉴活动,围绕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等3类重点案件办理展开深度交流。

邳州大队结合地方执法实践与典型案例,针对3类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注意事项及核心办案要点进行细致剖析:办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件,需严格核查运输企业及车辆资质,规范现场取证流程,确保证据链完整闭合和法定程序严谨,同时,善于运用“危运助手”小程序、大连危运研究中心网站等现代化工具,借助上海化工院等专业技术力量,交叉核验、准确定位疑似危险货物;处理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案件,要根据工信部公示的车辆技术参数,做好车辆原始参数与实际状态的勘验比对,结合询问笔录,固定违法改装事实证据,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案件,需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检查,分开询问驾驶员和乘客,扎实认定非法营运事实,严格履行陈述申辩告知、内部审核等法定程序,同步规范文书填写与立卷归档细节。针对邳州大队会前提交评查的3份案卷文书,双方业务骨干就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实操技巧展开研讨,并就优化说理式执法文书、科学准确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等进行深度交流,针对区域协作重点执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深化区域协作联查机制,从源头上治理严重违法行为。此次交流活动不仅让第二大队学习到邳州大队在重点案件办理中的先进经验和实操方法,而且使邳州大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高速公路违法危险货物运输、非法改型车辆的特点,有效夯实了双方协同执法基础,为后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防范执法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增强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第二大队与邳州大队决定2026年联合开展法律文书季度评查互鉴工作,并于2026年1月22日联合印发实施意见,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法律文书季度评查互鉴,系统排查整改执法文书制作中的薄弱环节,总结推广优秀制作经验,实现执法文书制作质量显著提升;同时,搭建基层执法交流平台,全面增强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协同执法能力,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伏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