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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新江苏讯 (记者 管鹏飞) 南京市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严禁在南京市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处罚。
《通告》表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所有人应当尽快通过置换更新、淘汰报废等方式处理相关车辆。《通告》施行后,对南京市籍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采取奖励措施鼓励更新淘汰。同时,鼓励车辆所有人对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提前置换更新、淘汰报废。
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退出使用咨询热线(025—84429562、025—84429563)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咨询热线(025—68539576)均在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安排专人负责为来电市民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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