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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时节,走进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团结村,只见村口的一方水塘在冬日暖阳照耀下泛起点点亮光,一旁的田里,乌塌菜长势喜人。在江都区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固废垃圾“围村”前,这里一度被非法倾倒填埋了上千吨固废垃圾,一到夏天气味刺鼻,村民进村都要掩鼻而过。“现在经过整治,垃圾运走了,味道没了,熟悉的小水塘又回来了。”团结村党总支副书记吴红桃欣喜地说。
从填满垃圾到重获生机,村口小水塘的变化,是扬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的缩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去年以来,扬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对照省纪委监委明确的19项整治重点,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深入查找影响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难点堵点问题,严肃惩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腐败行为,已立案513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69人,通报曝光19批32起。
为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扬州市纪委监委先后到市农业农村局、6个县(市、区)专题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同时,对2021年1月以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资金审计中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梳理分析近年来相关监督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聚焦普遍性、顽固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点,明确种粮补贴、镇村工程、农村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绿化造林提档升级等14项“小切口”专项治理。
“专项整治必须找准切口、靶向施治,在精准、务实、有效上下功夫。”扬州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金晓文介绍,14项专项治理紧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聚焦群众“烦心事”和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通过“纪巡审”联动发力、“室组地”联合办案、“惩治防”一体推进,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在扬州落深落细落实。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扬州市纪委监委围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对6个县(市、区)开展“四不两直”实地走访调研,深入田间地头摸排项目情况、查看项目质量、听取群众反映,召集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以及部分县(市、区)座谈了解项目规划、资金拨付、工程验收、建后管护等方面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聚焦内外勾结、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紧盯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落实主体、主管、监管责任不力等责任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以有力举措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戴梅告诉记者,从已查处的案例来看,有的党员干部依靠集体企业中饱私囊,把集体企业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和个人提款机;有的通过虚开发票、虚增工程量等手段,套取资金、谋私贪腐;有的截留挪用村级资金、延迟入账。比如,2016年至2019年期间,谢爱兵在担任广陵区李典镇沿江村工作人员及主办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资金产生的利息8.91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挪用保管于其个人账户的集体资金共计1560.49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去年3月,谢爱兵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去年6月,谢爱兵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例背后,折射出少数基层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落实不力。为守好村集体“家底子”,扬州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违规报支等行为,同时推动以案促治,督促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儿,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就在哪儿。扬州市纪委监委紧盯群众“烦心事”,持续跟进监督,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微腐败”和妨碍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把正风反腐的成效真正体现在解民忧、办实事上。
以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为例,在2022年全市开展的墓葬领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去年以来,扬州市纪委监委围绕“高价墓”、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纪审联动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行为,推动殡葬行业开展系统治理。仅在江都区,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加强整改,使墓穴价格最高降幅达72.9%,敬香、骨灰保护剂等延伸服务价格最高降价50%、最低降价33.3%,切实减轻了群众治丧负担。
个别村组竟将健身器材建在农田中间,村民无法使用;个别村组公厕建成后长期锁闭;少数乡村观光道路破损严重,沿线路灯多处损坏,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针对盲目决策、以次充好、纸面验收以及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等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扬州市纪委监委紧盯形象工程开展整治,深入村组实地走访查看“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情况,梳排问题清单,推动农业农村、住建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镇村立行立改,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让乡村振兴的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持久战、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一阵风、刮一下就停,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殡葬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乡村振兴建设盲目“造景”等专项治理,不断以正风肃纪的新成效护航乡村振兴。
记者 顾敏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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